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xx农村合作银行抵债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规范抵债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减少安徽xxx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支行”)资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资产,具体是:(一)已依法设定为抵押、质押的抵押物、质押物;(二)抵押物、质押物以外的其他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且易于保值、保管和变现的财产
第三条抵债资产的确认和取得应坚持资产可利用和可变现的原则
抵债资产的保管应严格执行责任赔偿制度
抵债资产的处置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实行总行审批制度,严格核算手续
第四条抵债资产实行专项管理,本行成立抵债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是:(一)抵债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的发布和修改;(二)抵债资产接收和处置的审批;(三)对抵债资产管理中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条本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抵债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抵债资产工作的整体协调;(二)抵债资产接收及处置方案的初步审核;(三)制定抵债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四)建立各支行抵债资产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核对,汇总上报抵债资产各类报表;(五)组织建立抵债资产信息反馈和服务网络
第二章抵债资产的确认和接收第六条各支行在办理以物抵债前,应当进行实地调查,并第1页共5页到有关主管部门核实,了解资产的产权及实物状况,包括资产是否存在产权上的瑕疵,是否设定了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是否拖欠工程款、税款、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是否涉及其他法律纠纷,是否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是否属限制、禁止流通物等情况
抵债资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或担保人确实无力以货币形式偿还贷款,只能以其资产抵偿贷款本息;(二)抵债资产应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且易于变现、保管、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