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XX县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立产权明晰、界址清楚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平台,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规范农村住宅建设和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依法保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步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从6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
由国土秦都分局负责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和加强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等
同时,由各相关镇办负责做好辖区内各村组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向广大村组干部和农户宣传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配合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权属调查和测绘等工作
(二)权属调查测绘阶段(20XX年6月10日-10月10日)由国土秦都分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权属调查-1-的指界确权和测量工作
由相关镇办安排专人协调村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指界,并配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权属调查和测量工作
(三)汇总建库阶段(20XX年10月11日-11月30日)由国土秦都分局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在外业调查的基础上完成地籍图、库建设,完善各种图、表、档等资料的整理,并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提交可以登记发证的审核资料
(四)验收登记发证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由国土秦都分局负责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进第1页共2页行宅基地登记发证,并整理登记发证档案资料,申请省、市对我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验收
三、几点要求(一)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国土、民政、住建、农牧、交通、水利等部门和各相关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