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号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全面开展石化行业综合整治,大幅减少石化行业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排放、生产设备密封点泄漏、储罐和装卸过程挥发损失、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等环节及非正常工况排污
通过实施工艺改进、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从源头减少的泄漏排放;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工艺废气、储罐呼吸气和装卸废气进行回收利用;对难以回收利用的废气按照相关要求处理
到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建成监测监控体系,排放总量较年削减以上
二、主要任务本方案中的石化行业包括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石油蜡、石油沥青、润滑油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石油炼制工业生产性企业,以及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原料、合成纤维原料、合成橡胶原料等的石油化学工业生产性企业
有机液体储运、煤化工、其他化工等相关企业可参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2/9(一)开展污染源排查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组织本行政区内的石化企业,开展污染源摸底排查工作,采用实测、物料衡算、模型计算、公式计算、排放系数等方法,重点对企业原辅材料和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排放环节、治理措施和效果、排放量和物质清单等开展排查,摸清企业的排放状况
排查结果按《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排污收费、总量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等的依据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结合主体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要求,优化调整石化产业布局
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与约束,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
新、改、扩建石化项目应在设计和建设中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