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皖发〔**〕8号)精神,巩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主线,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XX县区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农村工作新机制,使农村基层组织更加充满活力,为农服务更加落实,农民群众更加满意,农村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鼓励开拓创新。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支持各地大胆探索、实践。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允许不同改革模式并存。2、坚持服务为先。把服务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3、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4、稳步扎实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努力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精心操作,有序推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重点第1页共7页(一)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重点履行好以下职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调整和完善乡镇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乡镇经济工作重心要转移到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投入。建立政情民意互动制度,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逐步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二)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坚持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一般应控制在3—4个以内。严格控制领导职数,乡镇领导职数一般控制在5—9名,实行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提倡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人兼。全面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推行政事分开,实行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大力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原乡镇事业站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乡镇政府承担,原乡镇事业站所受委托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原则上上划区县直主管部门,也可保留在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综合设置精干高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经营性服务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建立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乡镇不再保留和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按照省重新核定控制第2页共7页数,实行总量控制。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把乡镇机构进人关,在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只减不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