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中国婚姻法与韩国婚姻法 中国婚姻法在总则中规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等基本原则(中国婚姻法第二条)。中国的婚姻法将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为基本原则,并在具体条款中体现出了重视老人问题的特征。在这一点上与韩国的规定有很大的区别。我个人认为在老龄化社会中重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之法律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另外,中国的宪法第 49条、婚姻法的总则和婚姻法第 16条中关于计划生育义务之规定也是中国婚姻法的特征。我认为这是中国在人口政策上不可避免的原则。但是韩国的人口政策却施行对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家庭给予各种特殊优惠待遇的制度。 婚姻的成立 1、订婚 中国婚姻法中无关于订婚的规定。但是韩国的民法却有关于订婚的规定。即,规定男18周岁,女 16周岁就可以经父母同意订婚或结婚。(韩国民法第 807条)成年人可以自由订婚或结婚。订婚之后法律上不能强制结婚。但是解除婚约的时候,有过错一方要对相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韩国民法第 806条) 2、婚姻的成立要件及其程序 中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婚龄规定为男 22周岁、女 20周岁,鼓励晚婚晚育(中国婚姻法第 6条)。禁止重婚,重婚为无效婚姻(中国婚姻法第 10条第1款),且为刑事处罚的对象。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中国婚姻法第 7条第1款),否则婚姻就无效。中国的婚姻法只规定了一定范围内血亲之间禁止结婚,但无亲属之间的婚姻禁止规定。另外还规定,医学上认为患有不得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否则婚姻无效(中国婚姻法第 10条)。与中国婚姻法的规定不同,韩国的民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8周岁,女 16周岁;重婚不是无效婚姻事由,而是可撤销婚姻事由。另外,韩国民法还规定8亲等以内的亲属之间和一定范围内的姻亲之间也禁止结婚。所以,禁婚范围比中国广得多。疾病不是禁婚事由,但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结婚的,可以为可撤销婚姻事由。 在结婚的程序要件上中国和韩国的规定也不同。中国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进行实质审查的基础上,发给结婚证书。即中国采取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及结婚证书的发放等三个阶段。但韩国规定,结婚登记时,不要求结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的父母、朋友或第三人可以代替当事人提交书面文件申请结婚就可以。婚姻登记机关只对书面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且不发给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