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贷款对象、用途、基本条件和科目 第三章 贷款申请和受理 第四章 贷款调查 第五章 贷款审查、审批和发放 第六章 贷后检查和收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贷款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系指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装修等房地产类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安装以及翻新的二次装修等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的贷款。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管理应符合《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的一般规定。同时,依据本办法,加强房地产贷款专业管理。 第四条 根据资金用途和性质,农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实行分类管理。房地产开发贷款实行中长期项目贷款管理。建筑安装贷款可根据贷款用途和期限,按短期贷款或中长期项目贷款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本、外币房地产开发建设贷款管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用途、基本条件和科目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用于住房、商业用房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中长期项目贷款。建筑安装贷款是指对分类承担建筑、安装、市政建设以及从事房屋修缮和建筑物装饰等施工任务的企业发放的用于建筑材料储备和购 置 建筑安装设备的贷款。 第七条 借 款人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除 具 备《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规定的一般条件外,还 应具 备以下 基本条件: (一)具 备有权 部 门 核 定的开发资质等级 证 明 。 (二)持有有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施(开)工许可证》,已开始销预售的,还需提供县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销预售许可证》。 (三)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 0 %,并先于贷款发放全部投入房地产项目开发。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某一期开发贷款的,按当期开发投资要求资本金比例;对分期开发的大中型项目,申请整个项目开发贷款的,按整个项目总投资要求资本金比例。对贷款风险预期较大的项目,应相应上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