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改造考核工作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民新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房建设改造工作的通知》(渝办发〔〕124号)精神,现就做好年农民新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是农民新村建设、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要新建农民新村19个,建设新居2000户,改造农村危旧房2000户,建成2个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让更多农民群众尽快改善居住条件
二、加大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力度,结合农村居民点整合调整,加快农民新村规划设计及所在行政村的村规划制定工作
县城周边的农民新村建设规模应达100户左右,其他地区农民新村建设规模不少于30户
三、农村危旧房改造要以d级危房为重点,切实消除房屋隐患,保障居住安全
d级危房必须拆除重建,c级危房原则上应拆除重建,或排危加固
对拆除重建的d级和c级危房,以及散落村庄和独户农村危旧房,原则上不再进行原地改造,应就近迁并到农民新村集中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集中利用
确实不适合集中建设的,可就地改造或购买农村二手房
符合村规划聚居点的农村危旧房应采取“主体排危、风貌改造、环境整治”,完善“六通六有”,实施“一池三改”等措施,将其改造成为农民新村和新居
通景道路两旁的农房建设改造优先安排实施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研究,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土地交易所功能,推进宅基地复垦,通过“地票”交易、承包地和林地抵押贷款等措施,多渠道筹集农房建设改造资金,突破资金瓶颈
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金土工程”、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地票”制造和交易等工作,促进新居建设
由县扶贫、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结合生态移民、易地扶贫等工作,第1页共2页落实部分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