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府厅字号)和《市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意见》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大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的科学编制规划工作,正确引导农民有序按规划建房,更好地推进大规划区城乡建设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民建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建设”的原则,对大规划区范围内我县[范围:《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街镇,西起长江二桥与宁樟高速连接段,东止105国道,北至八里湖边,南至毛桥);城子镇、港口街镇、城门乡、狮子镇、马回岭镇、岷山乡的全域;新合镇、新塘乡、涌泉乡沿双瑞路以北区域]涉及的乡镇、行政村及所属自然村开展农房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
各乡镇在组织编制中,重点是要做好农房建设中选址、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在这次大规划区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使有合法需求建房的农民可依照规划要求申报,疏通农民建房的绿色通道,使农民建房有具体的公寓式居民小区点可以统规统建、有农民集中居住点可以统规自建、有农民适宜散建的宅基地可以统规改建,做到农民合法申报建房有规可循、有图可查、有地可建
二、时间步骤各乡(镇)要在7月3日前将各地编制规划的村庄地点、数量和类型(如:1、公寓式居民小区采取统规统建的;2、农民集中居住点统规自建的;3、在行政村、自然村适宜原宅基地上统规改(散)建的)上报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民建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年7月30日前,全面完成大规划区内乡镇、行政村及所属自然村第1页共4页的农房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并按规划编制工作所要求的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规划、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张榜予以公示、专家评审、完善规划编制成果、完成规划报批等六个步骤进行
三、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
成立大规划区内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