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委新型农村医疗筹资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保护农村生产力,加快开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根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规定,进行筹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60元/人
经县农合委研究决定,结合我开发区新农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以收定支、略有结余”和“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扩大受益面”的原则,从开发区各村(居)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的推动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规范运作,努力巩固新农合成果,确保年开发区应参合人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实现应参尽参
探索建立合理的筹资、补偿、管理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新农合运行体系,不断扩大受益面,确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有效
三、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各村(居)要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及相关工作
各村(居)通过组织宣传、设立宣传咨询台、开放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规定、筹资标准、报销比例等,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资金筹集(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1、筹资标准
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合作医疗,按每人交费60元标准进行筹集
2、筹资方式及资金管理
各村(居)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第1页共2页上,负责统一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的农民个人缴费部分,要积极探索各种方便群众的筹资方式,逐步降低筹资成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的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各村(居)负责统一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