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 代建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四个名词,是现在建筑工程管理领域讨论最多的几个话题,它们是我国建筑行业在稳步高速发展过程中,在改革开放原则指导下,引进国外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产生的新的工程管理模式,因为引进的时间长短不一,来源、渠道各不相同,推广手段、力度和领域也不同,所以执行过程中自然出现了许多不可预料的情况,甚至产生了许多非议和猜测,我们有必要及时输理这些现象,尽快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规范的管理方法,推动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
一、 四概念的来源 1
代建制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
CM制是业主委托建设经理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
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
采用CM制进行项目管理,关键在于选择建设经理,一般来说,精通管理、商务、法律、设计、施工等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是一名优秀建设经理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我国的工程管理模式主要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工程指挥部和各单位的基建处为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模式
1996年国家发改委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该文件的成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变革的一个里程碑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提出,起源于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1984年国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中就提出建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设想;1989年4月,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物资部联合颁发了《关于扩大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试点及有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