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服务合作组织实施意见为促进我市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农机大户、农机使用者或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了维护和实现共同利益,按照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形式
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是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推进农机专业服务社会化、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全省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发展较快,但我市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发展尚处在萌芽和自发起步阶段,普遍存在“散、小、弱”,发展不平衡、服务层次低、服务功能不强、管理不规范、运行机制不活等问题,与农民对农机专业服务的旺盛需求不相适应
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认识现阶段发展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增添措施,促进我市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和农民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行”的方针
不断完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提升农机专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解放农村劳动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促使农村土地合理化流转,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三民”、“四自”的原则
坚持“民办、民管、民第1页共4页受益”,以民办为核心,以利益为纽带,以协商为基础,以章程为依据,民主决策,进退自由,权责公平,建立起共同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