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局首办责任制建立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监察局、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关于建立首办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文明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机关,促进全市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实行首办责任制的范围全局所有具有行政许可或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包括农机站)
二、首办责任制的主要内容首办责任制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工作相对人)在办理行政许可、缴费、证照(件)、申请、投诉等事项时,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认真受理,负责到底,将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工作责任制度
首办责任制具体包括导办、承办、督办三个环节
农机监理大厅设立导办台、工作台、监督台三个岗位
是落实首办责任制的第一个环节,具体负责对工作相对人的接待、导办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导办人即时告知工作相对人不予受理,尽可能指导和帮助工作相对人到相关部门办理
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确定主办人,立即接办,一次性告知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指导申请人到工作台办理相关事项
解答咨询时,热情耐心,一次性完整、准确地告知工作相对人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表格等
是首办责任制的中心环节和关键部位,负责办理工作相对人的具体业务
对工作相对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立即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申请事项需要到下一程序继续办理的,要指导和帮助其到下一程序依次办理
第1页共3页3、监督台
是整个首办流程的保障环节,负责对承办人监督管理,受理工作相对人对首办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举报、投诉,并对所办理的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