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题 名】: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副 题 名】: 【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标 准 号】:SL/T 153-95 【代替标准】: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日期】:1995年3 月27 日发布 【实施日期】:1995 年7 月1 日实施 【标准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批准文号】:水科教[1995] 97 号 【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SL/T153-95)的通知 水科教[1995] 97 号 根据1991 年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计划,由部科技司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制定的《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SL/T153-95
本标准自 1995 年7 月1 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部科技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1 总 则 1
1 为统一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的技术要求,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运行与维护
3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建设,必须将井、水泵、管道系统及田间工程统一考虑,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效益显著
4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中的机井:新井必须经成井验收合格;现有机井必须是符合SD188《农用机井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完好机井
5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工 程 规 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