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类别 供应方评价管理制度 编号 实施日期 2010 年3 月1 日 第1 页 共6 页 编制人 更 改 纪 录 修改版 处数 更改依据 更改人 更改日期 审核人 Ⅰ 3 戴小林 2010/2/6 批准人 1
目的与范围 1
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原材料,设备、备件以及外协件等物品供货方的评分办法及评价程序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材料,设备、备件以及外协件等物品供货方的选择、评价及评价后的管理
1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年度供货方及临时供货方的评分、评价,提供合格供货方名单
2 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对供应部提交的供货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管理内容和方法 3
1 供货方分类 供货方分为生产厂家和经营性公司两大类
原则上以主机厂和生产厂家采购为主,经营性公司采购为辅
2 合格供货方的基本条件 3
1 有合格的经营资格,固定的经营场所,端正的经营作风
2 有一定规模的供货能力
3 重合同,守信用,合同履行率较高
4 产品质量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要求
5 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能够按公司要求进行货源、供货时间及数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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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公司有要求时,提供产品自检参数或其他原始记录
7 接受公司供货方评价
3 评分办法 3
1 根据供货方提供的产品,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对供货质量、服务质量、质量体系(经营性公司不评价)、合同执行情况、产品价格、资源情况六个方面(经营性公司五个方面)进行评分
评分细则由供应部制定
2 原材料,设备、备件供货方评价指标基分
1 经评价:原材料供货方得分≥80 分者为合格供货方;原材料得分<80分者为不合格供货方
2 经评价:设备供货方得分≥70 分者为合格供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