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供电公司市郊农配网工程技术导则 (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10 千伏配电线路 第三章 10 千伏配电台区 第四章 低压配电线路 第五章 拉线、绝缘子和金具 第六章 接户线、进户线、户表装置 第七章 无功优化补偿 2 1 总 则 1.1 为做好市郊农配网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适度提高市郊农配网的建设标准,保证农配网的建设质量,为郊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合格的电能,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郊区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1.2 农配网工程应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原则,满足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T5118)、《安徽省电力公司农网改造升级技术导则》要求,与主网规划有效衔接,实现高、中、低压电网协调发展。 1.3 按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安全可靠、减少维护、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原则,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推进资产全寿命管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总结经验,接受教训,适度加大导线线径(包括下户线),既要避免盲目追求高标准,又要防止建设标准过低造成的重复改造和维护工作量。 1.5 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农网科技进步支撑框架》推荐的“四新”技术产品,不断提高农网科技含量,提升农电信息化、生产自动化和营销现代化水平。 1.6 农网完善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标准。 1.7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宣城供电公司郊区客服中心管辖范围内的10kV 及以下电网建设,遇与上级规定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3 2 10 千伏配电线路 2.1 10 千伏线路应依据《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确定合理供电半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农村集镇一般不超过4 千米,农村地区不宜大于10 千米。 2.2 重要集镇和开发区10 千伏配电网宜采用双电源分段联络接线方式,实现环网供电、开环运行,导线及设备应满足转移负荷的要求。农村10 千伏配电网以辐射式为主,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乡镇间互备联络线。 2.3 110 千伏变电站附近10 千伏线路应采用同杆架设,开发区及线路通道难以保证的区域,也采用同杆架设。 2.4 变电站出口应安装电缆分支箱或加装真空开关,较长的主干线、分支线或负荷较大的线路应装设分段或分支真空开关,真空开关应带有辅助接点,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自动重合器和自动分段器。主干线分段宜分为2~ 3 段,在分支和电缆分接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