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庆 市 明 星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文 件 渝明司1号 关于执行门店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通知 直属加盟药店 根据(渝食药监食许11号)等文件精神总部质量管理领导组决定,在公司各门点出售的保健食品必须标识“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产品批准文号的真实性,确保各种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性
现将所订的制度下收 特此通知 明星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 5月 15号 保健食品购进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 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 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5、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6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7、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8、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9、 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
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9、 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10、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
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