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作好信息管理,加快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在公司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互联网电子邮件、计算机软件、网络资源、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个别属于机密的信息则不允许非核心人员私自传送和带走。 2、市场信息:对于市场调研、开拓文件、来往传真、档案、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电子资料、文件、报告、市场信息、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信息管理。 第三条 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公司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公司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 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公司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一节 信息管理与相关人员 1、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2、依据《行政管理条例》,公司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3、设立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一、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销售经理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公司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五条 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集团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六条 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