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用 证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在银行与金融机构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信用证支付方式把由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付款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所以,信用证付款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一、信用证的含义及其特点 (一)信用证的含义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 2.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 3.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有关信用证的国际贸易惯例是由国际商会制订并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00 号出版物 ,简称《UCP 500》
(二 )信用证的当 事 人 信用证所涉 及的当 事 入 主要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通知 银行、受益人、议付行和付款行等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货 款,从 进口人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一直 到 开证行付款后 又 向进口人收 回 垫 款,其中经 过多 道 环 节 ,并需 办 理 各 种手 续
加 上信用证的种类 不同,信用证条款有着不同的规定,这 些 环 节 和手 续 也各 不相 同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支付方式有以下三个 特点: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 出付款的保 证
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银行处 于 第一付款人的地 位
《UCP 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 定,按 此约 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 信用证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