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公安工作任务繁重,民警难免身累、心累,压力大。好多民警带着憧憬入警,却常在困惑、迷惘或痛苦中干工作。如何解脱困惑和迷惘,让民警成为一个快乐的警察去快乐地工作,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几年来的警察生涯里,我对“快乐工作”有过许多构想和实践,并在实践中悟出了一些体会,与大家共勉,目的是让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用心去培养快乐、去感受那份本应属于我们自已的快乐,真正成为既坚强又快乐的人民警察! 一、主人+主动=快乐,培养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从另一个层面上讲,快乐工作是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理想追求,如何让我们的民警始终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热情开朗、积极向上的心态去面对工作,既享受工作过程的愉悦,更享受工作成就的幸福,提高工作、学习和生活质量。那就必须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对象与主体的关系。首先组织领导者要切实将民警视为工作主体而不是对象,要以民主、平等的方式来进行沟通交流;而民警则要确立自己的主体观念,激发作为主体的创新意识和积极向上的内生动力,提高关注工作的兴奋度,让工作真正成为内在的一种追求。二是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民警要真正确立警察是我的职业、完成好工作是我本分的意识,并在这种“主人翁”意识的驱使下,主动关心工作,主动参与工作,主动干好工作,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而不是在组织的严格管理、严格督促、严格约束下被动地去做自己的工作。三是价格与价值的关系。要引导民警认识到干好自己的工作就能够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能够匡扶正义,除暴安良,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福祉,是一项无尚光荣的职业,从而增强作为警察的自豪感;认识到人的一生只不过是历史长河的一瞬间,稍纵即逝,工作不单纯是个人的“饭碗”,干工作也不是为了“价格般”的劳动所得,做为警察只有真正为人民、为社会服务,才是真正实现人生价值的最佳途径,活得才有价值,工作才能轻松快乐。 二、兴趣+品味=快乐,善于体味工作之中的快乐 首先要喜欢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感兴趣,并且热爱它。只有热爱本职工作,干起来才会特别有劲;对于能显示自己特长和成就的工作,人就会兴奋并发生兴趣,有了兴趣才会产生和保持持久的工作动力,才会更加积极、快乐、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也才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其次,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培植新的兴奋点,使工作兴趣历久弥坚、经久不衰,有兴趣就会有快乐。再次,还要懂得享受工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