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安全性能认证实施规则 CQC/RYXXX-2009 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产品 安全性能认证实施规则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Safety and Performance Certification of Power Converters for use in Photovoltaic Power Systems 2009 年 6 月 30 日发布 2009 年 6 月 30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为了保证CQC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认证各项工作符合ISO/IEC导则65、IAF对导则65的解释文件、认可准则相关文件要求,以及 CQC产品认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使各项相关活动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特殊规则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王克勤 谢玉章 康巍 CQC/RY232-2005 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 第1页 共9页 1.适用范围 本认证实施规则适用于光伏系统用、输入侧的直流电压不超过 1500VDC,交流电路侧的开路输出电压不超过 1000VAC的直流-交流逆变器和控制器/逆变器一体机产品,包括并网连接式和脱网式逆变器
本规则必须与《CQC标志认证通用规则》一起使用
认证模式 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的安全性能认证模式为: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复审 3.认证申请 3
1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以制造商申请的产品型号(功率容量)作为申请单元,一个型号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由若干功率逆变器单元并联扩展组成的系统则可按并联扩展后的系统型号作为申请单元,也可按照基本功率单元申请认证
型号相同但生产场地不同的产品也不能作为同一申请单元,但是型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