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 1.1 合同 第 1.1.1.6 目细化为: 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 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 有 相 同含 义。 第 1.1.1.8 目细化为: 已 标价 工程量 清 单 :指 构 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 标明 价 格 、 经 算 术性 错 误 修 正 及 其 他 错 误 修 正 ( 如 有 ) 且 承 包 人 已 确 认 的最 终 的工程量 清 单 ,包 括 工程量 清 单 说 明 、 投 标报 价 说 明 、 计 日 工说 明 、其 他 说 明 及 工程量 清 单 各 项 表 格 ( 工程量 清 单 表 5.1~ 表 5. 5)。 本项 补 充 第 1. 1.1.1 0 目: 1. 1.1.10 补 遗 书 :指 发 出 招 标文件之 后 由 招 标人 向 已 取 得 招 标文件的投 标人 发 出 的、 编 号 的对 招 标文件所作 的澄 清 、 修 改 书 。 1. 1.2 合同当 事 人 和人 员 本项 补 充 第 1. 1.2.8 目: 1. 1.2.8 承 包 人 项 目总 工:指 由 承 包 人 书 面 委 派 常 驻 现 场 负 责 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 工程师或技 术总 负 责 人 。 1. 1.3 工程和设备 第 1.1.3.4 目细化为: 单 位工程:指 在建设项 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 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1. 1.3.10 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 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 括 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 地。 第 1.1.3.1 1 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 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 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 线 、 便 道 、 便 桥 和现 场 的临时出 入 通道 ,以 及 生 产 ( 办 公)、 生 活 等 临时设施用地等 。 本项 补 充 第 1. 1.3.1 2 目、 第 1.1.3.13 目: 1.1.3. 12 分部工程:指 在单 位工程中,按 结 构 部位、 路段 长 度 及 施工特 点 或施工任 务 划 分的 若 干 个 工程。 1.1.3. 13 分项 工程:指 在分部工程中,按 不 同的施工方 法 、 材 料 、 工序 及 路段 长 度 等 划 分的 若 干 个 过 程。 8 9 温州市乐清雁荡至永嘉楠溪江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1. 1. 6 其他 本项补充第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