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1
1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照使用
2条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控制投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3条 设计必须贯彻勤俭建国和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结合我国经济、技术条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护,注意与农田水利及其他建设工程的协调和综合利用,使设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4条 初步设计中必须充分进行方案比选,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对难以取舍及投资有较大影响的路线、桥梁、互通式立体交叉、隧道、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方案,应以同等深度进行比较
5条 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分期修建时,应做好前期工程与后期工程的总体配套设计,即一次设计、分期实施并处理好前、后期工程相互衔接及用地的预留问题
6条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标准、规范,精心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质量负责
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如需变更设计,应按交通部现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7条 工程定额的采用和概、预算的编制,应根据设计阶段的不同要求和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8条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进行总体设计
一个建设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设计时,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应指定一个设计单位负责总体设计,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编写总说明和汇编总概(预)算
9条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必须由具有相应等级的交通行业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证 书的单位编制
第二章 设计阶段 第2
1条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