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8 新清单规范详解 概述: 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的编制,是对2003 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得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 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主要特点表现如下: 条文数量:45 条增加到 137 条,增加了92 条 强制性条款:6 条增加到 15 条,增加了9 条 新增条款的分布: 1. 前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约定 2. 中期: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 3. 后期:竣工结算的办理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条文说明:增加条文说明,加强造价工作者对条款的理解,减少歧义; 由此可见,本次规范无论从条款数量、还是条款深度方面都有较大的改变,因此我们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规范进行总结和剖析,以加强大家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主要内容: 1. 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2. 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3. 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4. 合同类型的规定 5. 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 6 . 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 7 . 其他项目的调整 8 . 补充清单的细化 9 . 清单列项的变化 一、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条文】: 1 .0 .3 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同2 0 0 3 规范相比 1 、取消了“大中型”的限制; 2 、语气加强,由“应”改为“必须” 1 .0 .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注释】: 1 、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决定; 2 、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本规范; 3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范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 3 .1 .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注释】: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 【分析】: 1 . 工程量清单的执行力度在不断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