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永 教 政 〔 2011〕 97 号 永 嘉 县 教 育 局 关 于 教 师 县 际 ( 市 、 区 ) 间 流 动 的 规 定 各 学 区 、 乡 镇 中 学 、 中 心 小 学 , 县 局 直 属 各 学 校 , 有 关 单 位 : 为 规 范 教 师 合 理 流 动 , 结 合 我 县 师 资 队 伍 的 实 际 , 现 就 我 县教 师 县 际 ( 市 、 区 ) 间 流 动 作 如 下 规 定 : 一、教师调出的规定 ( 一 ) 调 出 条 件 1. 中 学 、 乡 镇 中 心 ( 含 片 中 心 ) 小 学 、 幼 儿 园 校 级 领 导 调出 本 县 任 现 职 时 间 须 满 3 年 , 在 永 任 教 时 间 须 满 6 年 。 2. 教 师 在 永 任 教 时 间 满 5 年 , 同 时 还 须 具 备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⑴夫妻分居满 2 年 , 以结 婚证、 配偶户籍证明、 主管单 位 行政 介绍信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房产证为 准, 只能调往配偶户籍或单 位 所在 地;⑵非永 嘉 籍教 师 , 父母年 迈生活不能 2 自 理 , 需 调 往 父 母 身 边 照 顾 的 , 以 父 母 房 产 证 、 户 籍 证 、 县 级 以上 医 院 证 明 为 准 。 3. 教 师 在 永 任 教 时 间 满 15 年 的 。 4. 从 事 专 职 后 勤 工 作 满 3 年 的 。 申 请 调 出 的 对 象 每 校 人 数 控 制 在 2名 以 内 ,由 学 校 根 据 申 请 对象 的 学 科 、 教 龄 及 特 殊 情 况 等 确 定 。 ( 二 ) 限 制 规 定 1. 特 级 教 师 、 省 级 名 师 名 校 长 、 享 受 教 授 级 待 遇 的 中 学 高级 教 师 , 自 评 定 之 日 起 未 满 8 年 的 ( 评 定 日 期 以 文 件 规 定 为 准 ,下 同 )。 2. 市 级 名 师 名 校 长 名 班 主 任 、 省 级 “三坛”教 师 自 评 定 之日 起 未 满 6 年 的 。 3. 省 骨干教 师 、 教 改之 星, 市 “三坛”教 师 , 县 首席学 科带头人 、 县 级 专 业( 教 育) 技术拔尖人 才自 评 定 之 日 起 未 满 4 年的 。 4. 市 骨干教 师 , 县 级 名 师 、 县 十佳校 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