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监控机制,更有效地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以面对就医患者、家属及社会相关方对疾病康复日益增加的期望值挑战及全程优质服务的压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医疗事件,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预警范围。 三、原则:医疗安全预警工作要遵守“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 段 ,以及时 消 除 安全隐患并 警示 责 任人从 而确 保医疗安全为目的。 四 、要求 :医疗安全预警工作分 院、处 、科 三级 进行。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 床 科 室 ,应 各司 其职、各负 其责 ,全面抓 好落 实。 根 据 在工作或医疗活 动 中责 任人因 失 误 造 成 的医疗缺陷性质、程度及后 果 ,将 医疗安全预警项 目分 为三级 。 一级 医疗安全预警项 目 一级 医疗安全预警项 目主要是指 违 反 各项 规范要求 ,但 是尚 2 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 医疗文书 1) 门、急诊医师未按时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 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其他记录。 4) 凡决定转出的患者,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5) 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6) 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7) 未及时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文书。 8) 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坏或者丢失。 (2) 纪律 1) 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2) 对于疑难危重患者,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会诊邀请后,未在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3) 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4) 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者转送至急诊科、病区。 5) 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按《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而擅自实 施 。 6) 违 反 相关规定使 用 麻 醉 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