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概述 本章要点 本章主要介绍的是卫生法学与卫生法概述,其中包括卫生法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卫生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卫生法的特征和墓本原则,卫生法的历史发展及其作用,卫生法律关系。 第一节卫生法学与卫生法概述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个新的部门法学,是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相结合,并随着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这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的转变发展而来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 卫生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大致形成于 20 世纪 60 年代后期。当时,在世界范围内卫生立法得到了迅猛发展,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卫生事业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在其发展中又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关系,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同时医学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上的困惑,并产生了一系列副作用,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管理;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健康和疾病的了解越来越深刻,法制意识逐渐增强,医患双方的矛盾和纠纷日渐增多, 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调整,因此世界各国都加大了卫生立法力度。由于这些卫生立法涉及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人类生殖、人口政策、药品管理、食品卫生、精神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从而推动了卫生法学这一新兴学科的诞生和发展。卫生法学在我国出现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十多年来得到了长足发展,各种卫生法学理论研讨会的召开、中国卫生法学会的成立、《 中国卫生与法制》 等杂志的创刊、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的设置,都充分表明了卫生法学这一学科的发展在我国日趋成熟和完善。 (二)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 卫生法学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卫生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卫生法的特征,渊源、调整对象、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关系;我国现行的各种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卫生争议的解决.国际卫生立法理论和实践.以及如何运用卫生法学理论来解决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等. 二、卫生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成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话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卫生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卫生法仅指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