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审批程序和材料 锡市市区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伤伤残鉴定和工伤保 险待遇审批程序 一、工伤认定: (一)工伤报告。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包括职业病初次诊断后),企业应当及时救治。对符合工伤范围的,企业应当立即填报《XX 市市区企业职工工伤事故快报》,用传真(0510-5017366)、邮寄(挂号)、直接报送或其他快速办法向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二)工伤认定: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并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 15 日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 30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XX 市市区、企业职工工伤快报》复印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受伤职工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XX 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报书》(一式三份); 5、如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性证明材料;上下班路线图,企业作息时间规定,考勤表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企业工伤报告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 7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 30 天),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 二、工伤伤残鉴定 1、申报: 由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人员所在单位向 XX 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XX 省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并附下列材料: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XX 市企业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3)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人员抢救治疗完整的原始病史(包括历次诊断结论、x 光片、各种检验单据、证明书等);(4)患职业病人员须有职业病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职业病史证明材料和职业病诊断结论; 2、受理 (1)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鉴定表》及随附材料认真审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2)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按苏价费[1996]156 号文件规定收取鉴定费。并确定检查指定医院,开具《伤病情技术鉴定介绍信》。 3、医疗检查 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或被鉴定人凭《伤病情技术鉴定介绍信》及《鉴定表》到确定的指定医院医务科预约医疗检查日期,申请人应如期到指定医院作医疗检查。 专家根据被鉴定人的病伤情,按要求在《鉴定表》中填写检查情况,并送交医院医务科。 4、技术鉴定 (1)市鉴定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劳动鉴定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