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标准 A
1 评分说明 A
1 单位消防安全等级评分标准满分为1000分
2 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的评分采取扣分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的不扣分,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本标准扣分
各项目所扣分数不得超过本项分值
2 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的评分标准及检查记录表见表A1 表 B1 单位消防安全等级综合评估的评分标准及记录表 项目及分值 消防安全要求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评估扣分 一、总平面布置与消防通道状况(200分) 1 消防车通道(40分) 消防车通道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被堵塞、占用的现象
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的,每少一条扣20分;未按规定设环形消防车道的扣40分
消防车道存在被堵塞、占用的,每一处扣10分 2 防火 防烟 分区(60分) 防火、防烟分区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完整好用
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每超过1%,扣1分
防烟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每超过1%,扣1分
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的,每处扣10分
项目及分值 消防安全要求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评估扣分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每损坏一处,扣4分
常闭式防火门未按要求处于关闭状态的,每处扣1分;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每处扣2分
3 防火间距 ( 40分) 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的,每个建筑面扣20分
防火间距被占用的,每处扣10分
4 内 部 装修 ( 60分)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器设备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违反规定降低材料装修等级的,违反规定部分面积每达到装修总面积的5%,扣2分
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违反规定部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