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二、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四、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制度 八、危重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九、业务培训制度 十、急救演练制度 十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十二、抢救用血制度 十三、各级医师负责制度 十四、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十五、信息登记制度 十六、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十九、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二十、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2 高 危 妊 娠 管 理 制 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
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省孕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实施分级评估管理
首诊医师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 5 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三、落实分级管理流程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一般保健和住院分娩
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进行高危妊娠专案管理,有专人对孕妇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由中心副主任医师以上评估是否适宜继续妊娠
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增加孕产期保健服务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中心领导,必要联 系安 排 随 时 准 备 转 诊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 要求 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 滋 病、梅 毒 和乙 肝 母 婴 传播 综 合 干 预措 施
四 、实施高危妊娠动 态 管理
孕产期保健服务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