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General norms for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hazardous chemical enterprises 2 0 0 8 - 11 - 1 9 发 布 2 0 0 9 - 0 1 - 0 1 实 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布 AQ ICS 13
100 G 09 备案号:25428—2009 II 前 言 本标准第4 章、第5 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明确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的总体原则、过程和要求,同时用于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系列标准的编制与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曹永友、曲福年、刘艳萍、董国胜、郭秀云、刘伟、张秀亭、李运才
本标准首次发布
AQ3013-2008 1 危 险 化 学 品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的总体原则、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1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