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 腔 诊 所 审 批 流 程 口 腔 诊 所 审 批 流 程 1、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条 例 第 十 条 申 请 设 置 医 疗 机 构 , 应 当 提 交 下 列 文 件 : ( 一 ) 设 置 申 请 书 ; ( 二 ) 设 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 三 ) 选 址 报 告 和 建 筑 设 计 平 面 图 。 2、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 在 城 市 设 置 诊 所 的 个 人 , 必 须 同 时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经 医 师 执 业 技 术 考 核 合 格 , 取 得 《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 ; ( 二 ) 取 得 《 医 师 执 业 证 书 》 或 者 医 师 职 称 后 , 从 事 五 年 以上 同 一 专 业 的 临 床 工 作 ; ( 三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医 师 执 业 技 术 标 准 另 行 制 定 。 在 乡 镇 和 村 设 置 诊 所 的 个 人 的 条 件 , 由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 具 体 详细 的 步骤: ⑴ 个 体 诊 所 一 般定 位于营利性 医 疗 机 构 ⑵ 报 名参加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组织的 个 体 医 师 开业 考 试( 报 名条 件 一 般为身体 健康、 执 业 医 师 、 本地常住户口 等, 具 体 可 以 与卫 生 局医 政 科联系, 包 括 报 名时 间 等) , 考 试合 格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 口腔诊所审批流程 ⑶ 向卫生局提交申请申请,包括: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证书。 ⑷ 卫生部门同意后,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凭批准书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和登记。 ⑸ 到卫生局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⑹ 经过考核合格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⑺ 到税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发票。印刷病历和处方。 ⑻ 开业 登记注册的诊所(口腔诊所)新标准要求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 万元(诊所的注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