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古树是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首都园林景观的重要 组成部分
针对古树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古树生长的特点,加大科学 究力度,实现科学管理和养护
一、古树生长的各项环境指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1 土壤有效孔隙度不得低于10%
2 土壤容重不得超过1
3g/cm3
3 土壤含水量控制在5%~20%之间,以15%~17%为宜
4 土壤中固相、液相、气相比控制在5:3:1 左右
5 夏季土壤温度控制在15℃~29℃之间
6 平衡营养,防止土壤中各种矿质元素短缺或过量,土壤含盐量不超过0
1% 7 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不低于1
8 太阳光照强度不低于8000Lux
二、 必须处理好古树与周围其他植物之间的关系
1 在松柏类古树周围可适量保留壳斗科树种如栎、槲等,以利菌根菌的活动,促进古树生长
2 古松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严禁种植核桃树、接 骨 木、榆 树,以避 免 对其的生长产 生抑 制作 用
3 除 对古树生长有利的部分植物可进行 适量保留外 ,必须对古树周围生长的阔叶树、速生树和杂灌草进行控制
4 应保持古树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5 应加强古树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6 应因地制宜地设置围栏保护古树,孤立树或树群围栏与树干的距离不小于 3m
7 在古树保护范围内(树冠垂直投影外沿 3m 范围内),禁止动土或铺砌不透气材料
各种施工范围内的古树必须在其保护范围边缘事先采取保护措施
8 在古树根系分布范围内,严禁设置临时厨房或厕所等有污染气体、液体的设施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严禁在树下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如石灰、撒过盐的积雪、人粪尿、垃圾、废料或倒污水等
9 严禁在树体上钉钉子、绕铁丝、挂杂物或作为施工的支撑点
严禁攀折、刮蹭和刻划树皮等伤害古树的行为
10 有纪念意义和特殊观赏 价 值 的古树,应保留 其原 貌 ,对 枯 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