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
1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2本准则依据司法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司法鉴定管理、资质认定等规定制定,同时符合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用要求
3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保持管理体系应当符合本准则要求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4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2.参考文件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ISO/IEC 17025) GB/T18346《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ISO/IEC17020) 3.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8346)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司法鉴定通用术语
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机构: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 证 》,从事 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 他 组 织
司法鉴定人: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从事 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
司法鉴定人员:直 接 参加 司法鉴定活动的司法鉴定人和技术辅 助 人员
授 权 签 字 人:由 司法鉴定机构负 责 人指定,熟 悉 资质认定规定,经资质认定考核合格 ,负 责 授 权 范围 内 司法鉴定文书 签 发 的司法鉴定人
2 质量负责人: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任命,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