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工业部文档电业管理总局一、中国电力工业发展历程1、新中国电力工业背景(1949-1978)新中国电力工业是在传承解放前的“中共中央燃料工业处”的基础上起步的。新中国成立后,在这个燃料工业处的基础上,组建了燃料工业部,管理全国的煤炭、石油和电力工业,但燃料工业部组建的初期,直接领导的仅有部分地区的电力工业,大部分电力工业由于建国初期的特定的历史条件均由各地军事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到 1952 年,全国的电力单位才被基本集中到燃料工业部管理,形成了垂直垄断、政企合一的电力工业管理体系。图 1 为 1952 年时的全国电力工业的管理组织系统。东北电业管理局水力发电工程局西北电业管理局西南电业管理局中南电业管理局华东电业管理局华北电业管理局图 11952 年全国电力工业管理组织系统图1952 年 12 月 10 日,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决定,燃料工业部决定,对电业管理总局进行改组,管辖范围由原来的华北、华东,扩大为全国,并先后成立华北、华东、中南电业管理局,管理地区电业基建和生产。1953 年月 1 日,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正式实行。“一五”计划确定电力工业计划是,装机 205 万千瓦,期末(1957 年)年发电量 159 亿千瓦时。同时明确了“一五”电力建设方针:以建设火电(包括热电联产)为主,同时利用已有的资源条件,进行水力电站的建设,并大力地进行水力资源的勘测工作,为今后积极地开展水电建设准备条件。1953 年 4月,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改水力发电工程局为水力发电建设总局,局下设 8 个部门,并组建水电试验所和东北、西南、华东水电工程局,以及中南勘测处及华北、西北水电工程筹备处。1957 年 6 月,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八大设计院正式成立。1953 年 4 月 27 日,我国第一台 7.25 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在吉林丰满电厂安装竣工。丰满电厂位于第二松花江上,1937 年开始兴建,二战后我国接管时容量 13.25 万千瓦。作为 156 项重点工程之一,从 1953 年开始安装新机组,至 1959 年共安装 6 台,总容量达 55.375 万千瓦,为当时我国最大水电厂,曾为我国培养了大批水电建设人才。后扩建为百万千瓦电厂。1953 年 7 月 6 日,黑龙江富拉尔基热电厂一期工程破土动工。这是我国兴建的第一座高温高压热电厂,1955 年投运的苏制 2.5 万千瓦高温高压机组为新中国建设的首台高温高压机组,标志着火电建设水平的提高。该厂初设容量 15 万千瓦,分四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