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则(略)五、指标体系5.1.1 市域森林覆盖率: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地区的城市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且分布均匀,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区、县森林覆盖率应达到20%以上。森林覆盖率计算方法见附录A。年降水量400-800毫米地区的城市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且分布均匀,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区、县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年降水量800毫米以上地区的城市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且分布均匀,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区、县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自然湿地面积占市域面积5%以上的城市,在计算其市域森林覆盖率时,扣除超过5%的自然湿地面积计算森林覆盖率。5.1.2 新造林面积自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5%以上。5.1.3 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计算方法见附录A。5.1.4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5.1.5 城区乔木种植比例城区绿地建设应该注重提高乔木种植比例,其栽植面积应占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5.1.6 城区街道绿化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树冠覆盖率计算方法见附录A。5.1.7 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自创建以来,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5.1 城市森林网络《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安徽省森林城市建设标准》汇总表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一、范围(略)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三、术语和定义(略)5.1.8 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5.1.9 休闲游憩绿地建设城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使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游憩需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5.1.10 村屯绿化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林木绿化率计算方法见附录A。5.1.11 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要。5.1.12 水岸绿化江、河、湖、海、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