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但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需要抵销吗?该如何抵销? 利润分配表中需要反映该“处置子公司所减少的净资产”吗? 再不考虑内部毛利的情况下,原准则的合并未分配利润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应该是一致的,而新准则项下母公司与合并得未分配利润就不一样了,那么当年处置子公司时,编合并报表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年初用合并未分配利润,年末用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钩稽关系不平的。 答: 不应存在勾稽不平的问题。 例如,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为 100,出售时该股权对应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为 300(假定取得投资后的子公司净资产变动均由损益导致),以350的价格出售,则个别报表层面的股权投资处置收益为 350-100=250;合并报表层面,相当于还是权益法核算,处置收益就是 350-300=50。差异200,为投资持有期间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变动额中所享有的份额。所以,相当于此时的合并抵销分录是: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处置收益 2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200 期末未分配利润仍然是平衡的。 问: 不是说合并资产负债表不改变期初数吗,那你这么做就是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了啊,比如我花了 100万投资了一个公司,当年我公司没盈利,子公司盈利了 100万,那么年底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是100万把(假设我这个母公司一直没盈利)。本年6月份出售,子公司 1-5月盈利了 100万,我是按 300万出售的,您看我当年的母公司损益表位200万,而子公司本年利润表是100万,那么到 6月我合并报表时没有子公司了,我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00(就是我出售子公司盈利的200万),您说我怎么做抵消分录来达到这个效果 答: 合并报表层面本年度的净利润应为 100万(即子公司处置前净利润100万。合并报表层面处置子公司净资产的损益为零,因为处置价格和子公司处置日净资产账面价值均为 300万)。 母公司损益表中的处置损益 200万,有 100万对应于子公司上年度经营利润,另 100万对应于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经营利润,均应抵销处理。 在不做模拟权益法的情况下,成本法下的直接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处置损益 2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 贷:期末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 100 (因为子公司利润表要纳入合并范围,但期末资产负债表不纳入合并范围,所以由子公司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