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务 → 职 位 分 类 人 → 品 位 分 类 职 位 分 类 1 . 概 念 : 在 职 位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 将 职 位 依 据 工 作 性 质 、 简 繁 程 度 、 责 任 轻 重 和所 需 要 的 资 格 条 件 , 区 分 若 干 具 有 共 同 特 色 的 职 位 群 体 , 加 以 分 类 , 并 以 此 作 为组 织 内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一 个 重 要 依 据 和 基 础 。 职 位 分 类 最 早 产 生 于 1 9 世 纪 的 美 国 。 1 8 6 9 年 , 美 国 联 邦 政 府 文 官 事 务 委 员会 , 提 出 以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务 和 责 任 作 为 制 订 工 作 标 准 的 职 位 分 类 原 则 , 并 于 1 9 0 3年 建 议 政 府 机 构 正 式 推 行 职 位 分 类 制 职 位 的 三 个 要 素 : ( 1) 职 务 : 工 作 人 员 应 当 完 成 任 务 或 为 实 现 某 一 明 确 的 目 的 而 从 事 的 工 作 行为 。 ( 2) 职 责 : 该 职 位 必 须 做 或 不 该 做 的 工 作 规 定 和 承 诺。 ( 3) 职 权: 职 位 任 职 人 员 为 完 成 工 作 行 为 而 具 有 的 能力 。 2.分 类 特 点: ( 1 ) 以 “事 ”为 中心的 分 类 体 系。 首先重 视职 位 工 作 的 性 质 、 责 任 大小、 繁 简难易程 度 , 其次才是人 所 具 备的 资 格 条 件 。 先有 职 位 后有 在 这个 职 位 上 工 作 的 公务 员 。 当 职 位 缺乏公务 员 事 叫“职 位 空缺”。 事 在 人 先 ( 2 ) 注重 人 员 的 专业知识 和 技 能。 注重 “专才”人 员 的 任 职 调 动 、 交 流 和 晋 升 。一 般 在 同 一 职 系、 至 多 在 同 一 职 组 范 围 内 进 行 , 跨 职 组 、 跨 职 门 的 流 动 和 迁 升 很少 。 ( 3 ) 分 类 方 式 先横 后纵 。 即 先进 行 横 向 的 职 系、 职 组 、 职 门 区 分 , 然 后再 依 据工 作 的 难易、 简 繁 和 责 任 大小的 程 度 进 行 纵 向 的 等 级 划 分 。 ( 4 ) 品 等 和 职 等 相 重 合 。 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