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 补充协议 出卖人: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的约定不一致的,则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补充协议的用语与本合同的用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 、承诺与保证 1、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了全部销售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该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对相关内容和条款作出了完整、充分、合理的说明,买受人已清楚且无异议。 2、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买受人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且对于可能限制影响买受人权利的条款,出卖人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 买受人注 意 并作充分说明,经 与出卖人进 行 充分协商,买受人明确 理解 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各 条款的含义,知 悉 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协商一致、自 愿 平 等的基 础 上 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买受人或 其 法 定代 理人(如有)具有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所 必 须 的民 事行为能力 ,熟 悉 商品房买卖的相关法 律 法 规; 如需 咨 询 专 业机 构 或 人士 ,买受人确 信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已经 完成 。 3、出卖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及责 任 均 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出卖人通 过 报 纸 、电 视 、广 播 、户 外路 牌 、楼 书 、海 报 、宣 传 品及网 络 等媒 体 或 其 他方式发 布 的广 告 、宣 传 资 料 ,或 楼 盘 模 型 、售楼 书 、示范 单 位 或 其 他 文字 载 体 中 的所 有图 片 、资 料 数 据、说明等,凡 未列 入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约定内容的,不视 为要约和承诺。凡 附图 和模 型 ,受材 质 和比 例 等限制,仅 为示意 。双 方同意 :出卖人雇 佣 的任 何 人员 (包 括 销售人员 )所 出具或 签署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 何 文件,均 2 应在出卖人予以书面授权或加盖公章确认的情况下方对出卖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口头表达的意向和介绍信息,与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