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验收标准(建设部总则) 建设部公布验房收房标准程序 总 则 1、入住房屋是否为所购买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重新核对,做出说明
2、在房屋质量检查方面,看发展商有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其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其次,观察房屋外墙、地面有无异样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开发商(卖方)反映,待维修后方能入住
3、装修、设备方面要仔细清点
按购房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购房者可按清单内容进行清点,检查其是否齐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必须要求尽快维修、配齐
4、查看一下公共设备
对电梯、消防设备、燃气、暖气、小区环境、停车场、电视接收系统、保安系统等进行检查
5、对房屋结构、面积进行核查
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是与发展商签订一份《交屋看房记录表》(或称《物业交付核验单》)
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
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交屋看房记录表》最好自己也要留一份,同时对房屋拍照记录
有的购房者总是以口头来往,这样就会很被动;有人习惯以电话联系,这对于购房时与发展商就有关事宜接治、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也是不可取的
建设部公布验房、收房标准程序(细节) 收房细则:把验收的目光放在隐蔽工程上 1、合 同 (1) 开发商应出示完备合法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这些文件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 查看交付给您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
(3) 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4) 查看所购商品房整栋楼的《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