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铺 买 卖 合 同 甲 方 ( 出 卖 人 ): 乙方 ( 买 受人 ): 甲 方 ( 出 卖 人 ): 地 址 : 身 份 证 号 码 : 联 系 电 话 : 乙 方 :( 买 受 人 ): 地 址 : 身 份 证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 》、《 北京市城市房地 产转让管理办法 》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 规的规定,甲 乙 双方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 方 购买 甲 方的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 一条 甲方所售商铺基本情况 1、甲 方 是所售商铺的所有权人 。商铺的产权证 号 为 ,共有权证 证 号 为: ,填发单位为: 。 2、甲 方 商铺( 以下简称该商铺,商铺平面图见附件 1 另附) 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间,房屋结构为 ,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 米( 其中 实际有效使用面积 平方 米,公 摊 面 积 平 方 米 );用 途 为 ;该 商 铺 有 物 业 管 理 ;目 前 物 业 管 理 公 司 为 ,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费为 。 3、 该 商 铺 已 经 过 装 修 , 带 有 多 种 设 施 设 备 , 具 体 见 《 房 屋 设 备装 修 装 饰 清 单 》 另 附 ( 附 件2)。 该 清 单 中 的 设 施 设 备 及 装 修 费 用 总折 价 为 , 不 包 含 在 房 价 中 。 4、 该 商 铺 目 前 已 出 租 给 使 用 , 租 期 自 至 止 。 甲 方 已 提 前 三 个 月 告 知 租 客 出 售 事 宜 , 租 客 放 弃 了 优 先 购 买 权 并提 供 了 书 面 证 明 作 为 依 据 ,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证 明 另 附 。 自 开 始租 金 由 乙 方 收 取 , 租 赁 合 同 到 期 后 由 乙 方 决 定 继 续 出 租 或 收 回 自 用 。( 甲 方 和 承 租 人 的 租 赁 合 同 见 附 件 3)。 【 律 师 提 示 】: 第 一 , 要 查 清 该 商 铺 土 地 用 途 是 住 宅 还 是 商 业 综合 用 地 。 目 前 有 些 地 段 的 商 铺 是 通 过 “居 改 非 ” 改 造 而 成 的 , 但 土 地使 用 证 上 注 明 的 仍 然 是 “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