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简述涉外警务处置的基本原则:⑴维护国家主权原则;⑵互惠原则;⑶保障外国人合法权益原则;⑷遵守国际条约原则简述涉外治安案件的特殊处置程序(P160—161):⑴内部协调程序⑵外部协调程序简述外交和领事人员违法案件的处置方法:⑴发出警告;⑵本国自行召回;⑶驱逐出境;⑷放弃豁免简述驱逐出境的特征:⑴适用对象具有特定性;⑵适用内容具有独特性;⑶使用形式具有灵活性;⑷制裁手段具有替代性简述国际警务合作的意义:⑴国际警务合作有利于增强涉外刑事管辖权力;⑵国际警务合作有利于提高国际执法水平;⑶国际警务合作有利于巩固各国的友好关系;⑷国际警务合作有利于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⑸国际警务合作有利于各国侦查机关之间的优势互补试述出入境复议:⑴出入境复议是行政复议的一种,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不服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处罚,依法向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由上级机关对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与适当重新继续审议,并作出裁决的行政程序制度
⑶申诉内容法律对被处罚人可以提出申诉的处罚内容,分别作出了单项、双项和多项等不同的规定
⑷申诉时限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被处罚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诉
⑸复议期限试述洗钱犯罪的国际预防对策(P294—306):⑴洗钱是掩饰或隐瞒非法收益的性质、来源、位置、所有权或控制关系,切断其与犯罪的联系,使其呈现合法外表的过程
⑵洗钱犯罪的国际预防对策①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大惩罚力度;a.建立健全惩罚洗钱的法律制度,是各国采取的首要措施b.各国规定的没收财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预先没收;二是最终没收非法所得(非法所得的范围包括已经转移到合法经营领域的非法收益)②赋予司法机关惩处洗钱犯罪的专项权力;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执法的有效性:a.授予警察机关跨国调查权;b.授予法官推定权;c.扩大法律适用范围③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从各国的司法实践看,对金融机构的监督,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