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所指财务印章包括财务部部门章、公司法人代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收讫章、现金收讫章、银行已付章,现金已付章、财务人员个人私章以及其他财务印章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3
1刻制财务印章,须由财务部向印章管理归口部门综合部上报书面申请,经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后,由综合部办理刻制事宜
2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人员)申请和刻制财务印章
3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留样保存,登记《财务印章备案表》(附件一)以便备查
印章的保管和交接4
1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银行预留印鉴法人代表章和财务专用章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
财务部门章和法人代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财务专用章、银行/现金收讫章、银行/现金已付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由开票员管理,财务人员个人私章由本人管理
3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印章交予他人使用或保管
印章保管人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必须将印章锁入抽屉或保险柜
4严禁员工私自将财务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财务印章使用登记表》(附件二),注明外带单位,征得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
5印章专管员因事、病、休假不在岗时,印章专管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财务印章交接登记表》(附件三),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6印章保管人因工作调动离开本岗位,必须在部门内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印章保管人离开财务部时,应查验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1使用财务印章必须是基于发生真实、合法、手续齐全的财务会计业务方可盖印,加盖财务印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