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3076—91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1—07—12 批准 1992—04—01 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基准温度 15C
时限定充装压力小于 1
52MPa、最高许用温度 40C
、公称容积10~60L、内含多孔填料和溶剂、移动式、可重复充气的钢质焊接式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
2 引用标准GB5100 钢质焊接气瓶GB10879 溶解乙炔气瓶阀GB11638 溶解乙炔气瓶GB12135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13003 溶解乙炔气瓶气压试验方法JJG14 移动式杠杆秤3 术语3.1 划伤因尖锐锋利物体划、擦造成瓶体局部壁厚减薄,且在瓶体表面留下底部是尖角的线状机械损伤
3.2 凹陷气瓶瓶体因钝状物撞击或挤压造成的壁厚无明显变化的局部塌陷变形
3.3 点状腐蚀直径不超过 s,且彼此间距不小于 10s 的孤立腐蚀坑
注:s——筒体设计壁厚,即乙快瓶肩部的钢印值
3.4 线状腐蚀连续或间断的腐蚀坑所形成的线状、链状或带状腐蚀
3.5 大面积均匀腐蚀瓶体表面覆盖面积较大且较平整的腐蚀
4 检验资格乙炔瓶的定期检验单位应符合 GB12135 与劳动部有关文件的规定
5 检验周期5.1 乙炔瓶每三年进行—次定期检验和评定
5.2 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随时进行检验:a•瓶体外观有严重损伤;b•充气时瓶壁温度超过 40C;c•对填料和溶剂的质量有怀疑时;d•瓶阀侧接嘴有乙炔回火迹象
6 检验准备6.1 乙炔瓶检验前应验明产品合格证或履历表;对于既无合格证又无履历表,而且肩部钢印标记中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或上次检验年月)、筒体设计最小壁厚和乙炔瓶皮重有一项不清的乙炔瓶,不予检验
待查明后,再予检验
如无法查明,则予以报废
6.2 用精度不低于 1.5 级的压力表对受检乙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