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与实践简介2002 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列入法律规定至今已经十周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已公布五批共 350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中名镇 181 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达 725 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体系日臻完善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一大批有特色的名镇名村得到了保护
一、发展过程虽然 1986 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时,就已经提出要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小镇、村落进行保护,不少省份陆续开展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命名工作,2000 年在我国政府的积极申报下,安徽省西递、宏村两个古村落还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但全面开展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工作是近十年的事情
2002 年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一次以法的形式确认了名镇、名村在我国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
第 14 条,将“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
”从此,中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大幕拉开
2003 年 10 月 8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22 个,其中名镇 10 个;2005 年公布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58 个,其中名镇 34 个;2007 年公布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77 个,其中名镇 41 个;2008 年公布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94 个,其中名镇 58 个;2010 年公布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99 个,其中名镇 38 个
目前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350 个,其中名镇 181 个
已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725 个
同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开始研究制定
2008 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