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协议文件金地(集团) 中房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 金地集团中房地产战略合作协议金地(集团)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传真:广东浩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鉴于以往良好的合作经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建立集团层面战略合作关系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一、定义1、发包人:是指甲方或其控股的房地产公司或项目公司,执行本协议下的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方。2、承包人:是指乙方或其控股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经甲方及发包人认可的、具有相应施工承建资质的、执行本协议下的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方。3、产品实测实量合格率评估:甲方依据《金地集团中房地产工程质量实测实量标准》(在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设计、材料和施工法律规范,以及《金地集团中房地产工程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开展的项目工程质量检查与测量。4、房屋质量客户满意度:甲方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开展的金地业主对于其购买的金地开发的房屋质量的满意度调研。二、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原则: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实现合作共赢、风险共担、共同进展的愿景,确定双方建立集团层面的战略合作关系。2、协议期,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一定规模且稳定增长的施工业务;乙方将发挥其专业及资源优势,在人力、资金和技术资源等方面对甲方予以倾斜,协同甲方持续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三、协议期限与合作范围1、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 年(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31 日)。2、合作范围:金地集团中房地产 华东、东南 区域公司管辖的开发项目;(1)甲方控股超过 5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每年将累计不少于年度新开工面积 25 %(华东、东南两个区域合计约 15 万 M2)的总承包施工工程邀请乙方参加投标,并按本协议约定给予乙方优先中标权以及优惠商务条件。其中 25%的计算基数不包括乙方被禁入城市的年度新开工面积。(2)施工项目所涵盖的城市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杭州、南京、宁波、绍兴、常州、扬州,对于甲方在其它城市开发的项目,根据项目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将其纳入。(3)施工项目的产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