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长期合作协议合同编号:签署时间:签署地点:采购合同供方:需方:供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需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订货条款1
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
"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 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质量条款1
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
(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2
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
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 3C 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 3C 认证
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