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讲义某某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〇一〇年一月某某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讲义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房产测绘行为,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以及城镇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某某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细则修订的背景:是为了在房地产市场不断进展和有关政策的需求下,由于 04 版细则对房地产市场的进展中新型建筑的不断出现问题和难点难以解决,因此必须对 04 版细则进行修订
经过内部调研和外部考察,封闭创作后写成细则初定稿,通过多次讨论和专家评议,经过多次修改后形成 2024 版细则
现市局发文于 2010 年 2 月 1 日开始施行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产测绘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某某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房产测绘管理工作
某某市房产测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协助市局开展房产测绘管理及技术工作
各测绘机构具体从事房产测绘业务工作
(现市局发文已经开展对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各测绘机构必须经市局备案后,方可开展房产测绘工作,测绘机构应保证使用符合国家计量规定的测绘仪器
(现在市局备案认可的测绘单位为 16 家,可以从事房产测绘,其他没有备案的测绘单位是不能开展房产测绘工作的
测绘仪器根据国家测绘局规定,定期到国家计量部门检核,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 从事房产测绘的人员应当根据规定经过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这次细则培训,全体房产测绘人员都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从事房产测绘工作,市局备案系统才认可所做房产测绘成果
)第六条 对施测的房产应当设定唯一的房地产编码,并实现与房地产登记编码相关联
(国家住建部委托我局编写了房地产登记规程中的房地产登记编码,现在报批中,如出台后我市的房地产编码将同她关联起来
)第二章 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