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勤服务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的后勤服务管理,结合后勤服务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原则;要有实事求是,因校制定的思想原则;要有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 主要任务:加强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加强校舍管理和设备管理
根据财力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财务活动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 后勤服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坚持后勤工作服务于教学一线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后勤服务处统一管理
第五条 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各种管理制度 第六条 (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 (二)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 (三)办公用品 管理制度 第九 条 (四)水 、电 管理制度 第十 条 (五)总务后勤人员岗 位 责任制 第十 一条 (六)财务核算和票 证 管理制度 第十 二条 (十 )财产损 坏 、损 失 处理和赔 偿 制度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学校范围内的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均执行本制度
第十七条 总务后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如没有严格执行本制度,校长可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该部门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并按照有关制度追查该人员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监督执行和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 2 0 0 8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一)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政部、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二、每学期初,做好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