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实施方案1 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 加校门开放 数量,避 免 高 峰 时段 人员聚 集。除 保留 必 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 不使 用的出入口,须及 时关闭上锁 ,严禁 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 时间。 第十三 条因 疫情防控等工作需 要,须临 时进入校园的疾 控、医 疗机 构 和水 、电 、气 、暖 及 社 区 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 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 条对 需 临 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 体温的同 时,须登记姓 名 、身份证号 、联 系 方式 、单位或居住地 址 、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