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说明 按照省建管局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如实填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上签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要求签名的,不得盖个人印章
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材料,应真实、完整、齐全,且与原件相符,出现数据填写不全、不清晰、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难以辨认等情况,不予受理;如发现涂改、伪造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追究其他责任
(二)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报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材料均一式两份(要求不装订入申报材料中,需单独上报备查的材料,提供一份)
在提交纸面申报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一份输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中所有企业信息的软盘
(三)企业申报的附件材料复印件应清晰,齐全,并提供附件材料的原件
附件资料应与申报表内容相对应并一致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核实, -2- 确认企业填写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经核查与原件无误”的印章
(四)企业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必须用 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红章;申报材料应设目录和页码,每一类资料用彩色纸分隔,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装订;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报时必须同时上报原件(受理完毕后退回)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要求 (一)封面 1、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时间、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企业不填
2、企业名称: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名称全称填写